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第二批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函〔201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74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涉及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有关措施实施要求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129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 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第二批省、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一)企业项目来自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指广州、珠海、深圳、佛山、东莞、中山)。
申报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等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第一批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函〔2019〕28号)执行。
(二)企业项目来自非珠三角地区。
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粤发〔2018〕32 号)明确,“非珠三角地区企业转移落户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比照享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该政策从文件印发之日(即
2.其余申报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等要求参照《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第一批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函〔2019〕28号)执行。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通过纸质一式12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附光盘1张,申报截止日期为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
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125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 号)均明确,在省产业转移园区(含产业转移集聚地)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比照享受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该政策从粤府〔2017〕 125 号文印发之日(即 2017 年 12 月 3 日)起执行, 2017年12 月 3 日前(不含当日)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转移集聚地)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不追溯奖补。
(三)根据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精神,申报普惠性奖补的来自珠三角地区的企业项目可同时申请市县叠加性奖补,来自非珠三角地区的企业项目不在奖补范围。
(四)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五)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评审等流程严格按照《云浮市落实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工作规程》执行,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六)产业共建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先入库的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产业共建奖补政策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七)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执行。
附件:1.产业共建财政资金奖补企业条件目录、申报表
2.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表
3.叠加性奖补资金申报表
4.填表说明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申报材料封面版式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涉及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有关措施实施要求的函
8.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第一批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尹妤,联系电话:882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