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总结梳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情况,发挥改革创新、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向着“5年见到显著成效”目标奋力迈进,我厅拟开展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系统总结梳理我省近年来推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重大创新举措和基层实践,展示广东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经研究,我厅拟公开遴选1个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受托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广东省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研究项目。
二、研究内容
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入“1+1+9”工作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三农”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三农”领域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各地乡村面貌正在全面、积极、有序地发生历史性变化,初步实现了“3年取得重大进展”的既定目标。其中,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落地的工作举措,涌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本研究项目研究总结梳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情况,突出重大创新举措和基层实践,形成广东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成果展示册。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3月。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省内从事社会经济工作相关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按政府采购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能申报本项目。
五、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资金不超过17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项目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广东省委农办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603房。
联系人:魏嘉颖,联系电话:020-3728854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