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为落实《广东农业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2年)》精神,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计划在全市范围建设一批市级农业公园。现就2020年市级农业公园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名称

  2020年市级农业公园项目。

  二、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资金用途

  (一)总体目标。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具有确定边界、经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建设一批市级农业公园,打造成为以农业生产为核心,涵盖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规模化农业旅游综合体,使之成为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业态新产业的示范园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建设农业公园基础设施、乡土文化、农耕体验、产品展示、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

  (三)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品种引进、推广;农业公园农业生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公园配套设施建设等。

  三、申报数量、投资规模、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每个县(市、区)可择优推荐申报2个入库项目,多报无效,已获得省或市农业公园资金项目扶持过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投资规模。每个市级农业公园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其他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我市农业企业,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且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2.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确保项目批复后能在2020年度形成实际支出,并在批复后一年内实施完毕。

  3.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园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园区产业结构中必须将农业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作为重要方面,农业生产区面积应达到50%及以上,且土地使用权20年以上。

  4.园区应具备农业公园建设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的用地条件,应符合土地、规划、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规定,园区内生产性用地应统一流转,并登记备案,主要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 并注册合法经营1 年以上。

  5.园区建设主体单一明确,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具备与乡村、农业文化相关的风景、风物、风俗、风情等吸引广大农业休闲者的资源禀赋与基本质素。

  6.农业公园规划布局合理,有明确区域范围,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全面统筹布局农业生产、休闲旅游等功能板块,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公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报材料需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核后加具请示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农业局的正式请示件、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入库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4月28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余新盛、周亮,联系电话:8923097,电子邮箱:yn3097@163.com),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项目管理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局要组织申报单位严格按入库申报要求,认真抓好入库申报项目审核,严防弄虚作假,同时确保入库项目成熟度。

  附件:1.市级农业公园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项目实施方案(参考).doc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