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
二、申报评审对象
我市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医疗机构的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事制药、医疗器械专业工程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评审资料,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送审。
2.工作单位网上审核。工作单位应在12月27日前登录系统完成首次网上审核。逾期审核的,将视为放弃参评。
3.递交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由广东云浮医药职业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申请人应在2019年12月27日前向培训中心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766-8828283,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医药职业培训中心(原市食药监局一楼)。
申报资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主要包括:①申报表格(表一至表八),②证件、证书、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要求国、境外大学毕业证书持有者提供)、职称证书(要求对照学历资历条件提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要求申报中级职称者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的本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参保人险种交费明细表》,③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④工作总结。
五、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中级评审费450元/人、初级评审费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市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人〔2019〕299号).rar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