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内贸方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云安区、郁南县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内贸方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29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工〔2019〕30号),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已下达至你县(区),现将内贸方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你局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以下要求加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支持对象和内容
支持对象为省商务厅评选认定的2个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云安区和郁南县。支持内容为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农村电商园区建设以及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促进农村产品上行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原则上,省级财政资金对推动农村产品上行的支付比例不低于30%,对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比例不超过50%,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的比例不低于10%。各示范县可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第二十条规定,计提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总额1%的工作经费,用于预算执行中所发生的项目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经费。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和楼堂馆所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三、资金管理
(一)云安区、郁南县商务局要抓紧落实示范县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工作,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的实际支出。
(二)云安区、郁南县商务局要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规定,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记录审批核心环节信息,如实反映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实现管理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考核问责制度。
四、资金监督与检查
云安区、郁南县商务局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合作,共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时效性和合规性。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有下列情形的,将按规定追加已拨付的资金:
(一)申报材料有虚假或隐瞒成分的;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不能通过的;
(三)违反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
展专项资金(内贸方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29号)
2.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省商务厅促进
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工〔2019〕
30号)
云浮市商务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黄永春 电话:0766-8833592)
抄送:云浮市财政局,云安区财政局、郁南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