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5日


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和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和科学监管优势,推动部门联合抽查步入常态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对云浮市辖区内已进行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要求及精神,深刻明晰国家层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最新表述,深刻把握国家层面推广施行跨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的决策意图和坚定决心,深度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践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监管理念,提高监管质量,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辩证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监管高质量推动我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具体分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负责本次部门双随机工作的组织指导,并组成市级检查组,具体由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云浮市辖区内已进行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外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已进行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外资企业随机抽查组织工作。

  三、抽查工作事项

  (一)抽查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7日。

  (二)抽查比例。市检查组抽查云城区范围内的已进行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外资企业,抽取比例为3%。各县(市、区)抽查比例自行确定。

  (三)抽查对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市检查组抽查名单(已列入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任务的企业不纳入本次抽查名单),并及时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自行确定抽查对象名单(云城区抽查主体不包含市检查组成员单位已抽查的市场主体)。

  (四)抽查人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动匹配执法人员。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自行匹配抽查人员。

  (五)抽查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遵守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规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劳务派遣劳动用工规定和人力资源服务规定等方面的检查。

  市商务部门:外资企业信息报告情况、公示信息检查。

  (六)抽查方式。本次抽查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七)后勤保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派一台执法用车参与市级抽查工作。各县(市、区)的保障自行确定。

  (八)抽查结果处理

  1.经检查发现市场主体正常的,各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向全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在限期内改正的,视作正常予以公示处理。

  3.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或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由各检查部门立案查处,同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4.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直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

  (九)抽查资料归档。各级实施检查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之后,及时归档检查表格、证据等材料,并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明确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有效方式,是开展信用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格局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管好管活市场的时代选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依照“随机”的原则选派业务精湛、担当实干的抽查人员参与本次抽查行动,力促本次监管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要强化纵向的沟通,上下级部门间要强化工作衔接和指导沟通,确保检查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要强化横向沟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商务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按要求确定检查时间、检查对象等事宜,确保抽查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三)严格纪律。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程序流程来开展检查,抽查前要按程序向被检查市场主体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抽查时要依照事先拟定的检查事项逐一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并现场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四)广泛宣传。要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要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当前“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息共享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方式,告知市场主体其违法行为不但要受到处罚还将向全社会公示,积极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广泛营造和谐、法制的市场氛围。

  (五)及时反馈。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主管部门把本次抽查情况(文字资料、图片、附件1-4)等一并报送市级对应部门。


  (报送路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yfgsqgk@126.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yfldjck@163.com

                  市商务局:yfswwzk@163.com)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宝谋;892381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赖海文,8860996

                市商务局:杨丹萍 8833517)


  附件:1.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表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检查登记表

               3.市商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

               4.企业年度报告双随机抽查汇总表


  关于印发《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