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


云市监科字〔2023〕12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云浮市酒吧复业工作指引》(云市监科字〔2020〕135号)。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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