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云市监行复〔2020〕1号
申请人:李某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8年6月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麦州地段云安区都杨镇××
被申请人: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综合行政区振云路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陈继光 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安区市监处字〔2020〕1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本机关收到申请人自愿撤回上述行政复议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