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经局党组2026年7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高颖灵同志任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试用1年;

  免去何远文同志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