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经局党组2026年7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高颖灵同志任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试用1年;
免去何远文同志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