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区经发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精神,现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且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专门用于提升工业设计能力。

  二、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立项佐证材料(或董事会会议决定项目所承诺的技术与经济指标任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或相关年度审计报告;

  4.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以及项目带动作用的设计成果转化方面佐证材料;

  5.申报函、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书(如重要申报,应提供申报情况说明);

  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三、入库程序

  (一)项目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用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到所属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相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于7月27日前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三)项目入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对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评审论证。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得入库。

  四、入库要求

  (一)项目于2019年7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审核,完成项目立项时所承诺的技术与经济指标任务,对企业(平台)设计能力提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五、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30%(不含税,按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的有效发票为准),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1.申报函;

            2.项目入库申报书;

            3.项目入库情况表

            4.项目申请承诺书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家道、陈彩云,电话:8822811)


附件1-5.doc

附件6、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