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有关政策的函

  

云工信函〔202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紧组织实施。

  请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力促更多企业享受到省产业政策支持,推动云浮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制造业投资奖励是促进稳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政策措施的实际工作步骤。请各地高度重视,将制造业投资奖励作为当前工信工作的重点事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本地工信、财政和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快填报测算项目情况(“测算项目”是指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支持项目”是指按照投资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经地级以上市政府评审遴选后予以支持的项目,测算项目仅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额度,不等同于支持项目)。

  二、严格填报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

  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主要按照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纳入统计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的比例,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测算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云浮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须按规定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三)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中行业代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行业代码:13—43)。

  (四)制造业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 5 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地发生变更的,按项目最终实际建设地申报条件和标准执行。

  (五)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六)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请各地严格按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文附件1)抓紧组织报送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相关资料,并加强审核把关,遴选的测算项目信息和纳入统计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须经同级统计部门核实,防止通过打包拼凑项目等方式弄虚作假申报骗补。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文附件1中的测算项目评审材料及2022 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粤工信技改函〔2021〕46号文附件2)请于 2021年9月24日前按规定程序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涉及到省对我市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额度,请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强化宣贯,力争获得省更多政策支持。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各地报送的测算项目情况,制订遴选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发布相关申报通知文件,结合实际,按程序统筹支持各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 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1〕46 号)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高敏霞、陈韦睿;电话:0766-882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