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商务厅工作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内容,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出具企业申报材料初审意见,连同企业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10日前报送我局对外经贸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粤商务合函〔2022〕7号)



云浮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