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江永强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经2022年9月27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明确江永强同志的工作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江永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自然资源信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察行业管理、地质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执法监督科、地质防灾与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的地质环境监测业务。
特此通知。
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