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
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县(市、区)、云浮新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申报资料于8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粤商务贸函〔2019〕15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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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商务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云浮市商务局 李媛 0766-8833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