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惠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1]7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惠财农[20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博罗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45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

  二、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本年度已承担1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的,不参与遴选。

  八、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盖章报送博罗县农业农村局,并同时将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博惠路83号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6208558@boluo.gov.cn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0752-6222125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