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服务机构:
5月17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中小微企业对于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便利化的趋势和特点,为更好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类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为发挥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双促进”的作用,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新增备案登记服务机构
为更好服务企业需求,优化服务机构服务层次及结构,在市级示范平台的基础之上,增加一批备案登记服务机构。备案登记服务机构须向我市服务券承办单位(云浮市中小企业服务)申请备案登记,达到相关条件,并经备案登记后方可作为服务券服务机构。
二、备案登记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是2018年 7月30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专业机构或服务平台,正常运营一年以上,能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任一类别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培训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创业辅导等各类培训服务。
2. 市场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以及为中小微企业拓展市场渠道、降低营销成本、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力展览展销提供的各类服务。
3. 创业创新服务: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辅导,以及为中小微企业成果转化、展示提供的各类服务。
4. 管理咨询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战略规划、精益生产、品牌培育、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商业模式设计、股权激励等提供的各类服务。
5. 信息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ERP应用、客户关系管理、智能制造等各类信息化服务。
6. 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同风险防范、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7. 财税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咨询和代理、成本和风险控制等服务。
8. 融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信用征集与评价、上市培育、融资信息与辅导、受托资产管理等服务。
9. 技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项目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服务。
10. 人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人才招聘等服务。
11. 产权交易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资金结算交割、股权登记等服务。
12. 中小微企业所需要的其他服务。
会务服务、培训、咨询、拓展服务中涉及的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均不予支持。
(二)服务机构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三)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突出的主营服务类型和服务产品,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保证措施。
(四)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
(五)服务业绩突出,能满足企业服务需求,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六)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一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七)申请主体自愿配合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使用和兑现工作,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服务券管理系统上注册登记,并出具服务机构承诺书,在服务券管理系统上发布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三、材料递交
(一)申请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产品、服务价格、管理运营情况、近年来服务情况、下一步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二)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形式登记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四)主要从业人员情况(含学历证书以及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服务机构承诺书。
(六)申请材料须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注:申请资料统一双面印制),一式2份。申请材料同时附电子文档。
(七)纸质材料递交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电子文档发送至yfzxqyj@163.com。
四、申请备案登记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
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谢磊,联系电话:8822600,邮箱:yfzxqyj@163.com)
相关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