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规划院、整治中心、信息中心、城乡规划中心,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