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2〕1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2〕79号)有关要求,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云浮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云商务〔2023〕97号)《2023年度云浮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云商务函〔2023〕164号),并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了项目评审、公示、局党组会议审议等工作,现将2023年云浮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下达给相关企业(详见附件)。

  有关资金由《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工〔2022〕3号)、《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工〔2022〕25号)下达我局的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中列支。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云浮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pdf


云浮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