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何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磋商,各赔偿义务人同意通过鱼苗放流方式进行赔偿,并于 2025年6月6日开展鱼放流修复,采购鱼苗费用不低于13080元。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现将开展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市开展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一、增殖放流种类、数量、规格

品种

规格(cm)

单价(元)

数量(尾)

总价(元)

鲮鱼

>5cm

0.8

2600

2080

草鱼

15cm

3

1800

5400

鲢鱼

>10 cm

1

2100

2100

鳙鱼

15cm

2.5

1400

3500

合计




13080

  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时间、地点

  1、 放流时间:2025年6月6日;

  2、放流地点:新兴江支流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罗平江段。

  三、公示日期 

  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5日。

  四、受理部门、电话和地址

  1、受理部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地址:云浮市云城街道兴隆路45号 邮政编码:527300

  3、联系电话:0766-8923321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