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云浮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第二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字[2020]126号)转发给你们,现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下称《资金办法》)、《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20]109号,下称109号文)以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好企业资金申报工作。

二、各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等进行校核、审核,出具推荐函及审核意见。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1)纸质版,按册扫描内容的电子版(PDF格式),统一报送市商务局(服贸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企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觉接受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审计部门等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在汇总上报申报材料时,需按照109号文要求,结合实际,设定并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同时,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的使用情况总结(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及效果、绩效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第二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云浮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 韩琨  0766-883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