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19号)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落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科技管理部门、企业高度重视,做到“应评尽评”。

  二、各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见附件2)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见附件3)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如:高企、高企培育企业或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评价。    

  三、各企业按照粤科函高字〔2020〕119号文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工作。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引(试行).pdf

 


(联系人:谭璘峰;联系电话:8923930)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