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市
人民政府同意,
云浮市
金融
工作
局为
云浮市行政区域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