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11号)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 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成绩复查申请。

    二、考后资格复核

    (一)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60分(含)以上的考生须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合格单。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第一大点第(一)(四)(五)(六)点所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办理方式。考生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录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考生申请考后资格复核时,应在“考后资格复核”模块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页左侧“报名表打印”模块补打印)。

    2.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附件2)。

    6.考生承诺书(附件1)。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三、工作要求

    各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和舆情监测等工作。

    附件:1.考生承诺书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2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