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然资发〔2025〕217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5〕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云浮市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公开征求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6年7月6日至8月4日(30天)。

  二、反馈意见方式

  1.书面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并寄送至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监测确权科,邮编:527300。

  2.电子邮箱:3912484598@qq.com。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附件:1.云浮市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公开征求稿)

      2.反馈意见表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