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函》(粤建节【2021】84号、《云浮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云建城【2021】14号)的规定,云浮市在原“广东省绿色社区”“广东省宜居社区”基础上,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镇(街)推荐、各地初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认定小组成员单位于2022年3月22日-23日对云城区、罗定市、郁南县、新兴县申报的10个社区进行实地现场察看、查阅各社区的申报材料,认为云城区云城街道的金龙、星岩社区居民委员会,高峰街道的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罗定市罗城街道的柑园、区屋、西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兴县新城镇南外、塘背、仓夏社区居民委员会;郁南县都城镇的中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已达到绿色社区标准,按规定将上述10个社区认定为“云浮市2021年绿色社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接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按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重新审核。

  联系电话:0766-8836607

  地址:云浮市星岩二路95号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