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地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不断健全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我局制定了《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我局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就制定的《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公开举行了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三、十二和十三条以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于5月16日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听证会的公告》,截至6月12日,通过邀请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3名听证参加人;2025年6月23日下午,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召开《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听证会。会议由主持人介绍听证会议程,宣布听证会纪律及注意事项。会上,听证代表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及主持人均做了补充说明和解释。最后主持人就听证会作了小结,听证参加人签名确认听证笔录。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3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8名,群众代表5名。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不得少于9人”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合法有效。
三、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参加会议的13名听证代表就《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市自然资源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采纳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详见附件)。
四、取得成效
听证代表通过对《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的底线管控、用地管理、建筑控制等主要内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技术承担单位将对《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成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公告。
附件:《云浮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