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7 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2021年度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申报工作,并按申报要求对企业、 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于6月2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光盘)及推荐意见报送我局工业节能股。

  二、请各镇(街道)经发办通知辖区内前五批绿色工厂 名单内企业(详见附件)于6月28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mpsp.org.cn)上完成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

  三、各镇(街道)经发办应加强对本地区已公告绿色制

  造名单的监管,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请狮山、里 水经发办对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详见附件)开展现场复核,按省通知附件4格式填报复核情况表,于6月28日前报送我局工业节能股。


附件:南海区绿色制造企业名单.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6月12日

  (联系人:朱培洋,联系电话:8631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