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云浮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有效衔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限?

    答:《方案》适用于各县(市、区)及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承接地区。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日。

    三、《方案》支持项目措施的奖励方式是什么?

    答:《方案》支持项目措施采用竞争性分配和事后奖补的扶持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突出“谁的项目好给谁”,每一期将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

  四、《方案》支持园区建设有哪些措施?

   答:主要有注入资本金和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融资奖励、考核奖励等4个扶持方向。

  一是对主平台开发公司注入资本金,根据省评价排名,第一档的,在获得省级资金2.4亿元基础上,叠加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第二档的,在获得省级资金1.8亿元基础上,叠加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二是对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省财政将分期分档对主平台开发公司2023-2024年、2025-2026年期间在主平台新建成或扩建标准厂房安排奖励资金,由主平台开发公司对主平台各产业园区符合省奖补范围的新建成或扩建标准厂房成本按比例分配资金。三是融资奖励。市级根据省下达专项资金额度,按照主平台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使用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由产业园区所在地县(市、区)统筹用于支持主平台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考核奖励。开展产业有序转移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对考核排名前列的地区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产业园区所在地县(市、区)统筹用于支持当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五、《方案》支持项目(企业)有哪些措施?

    答:主要有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奖补和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等2个扶持方向。一是产业项目建成投产政策,对2022-2026年我市主平台及其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投产的项目(企业),市级结合省申报条件,择优遴选项目入库上报。省下达奖补资金额度及奖补标准后,市级根据前期入库项目遴选情况,按比例对项目(企业)予以支持。二是用好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对我市投向主平台和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引进的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项目,以及在主平台和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之外的产业有序转移项目,在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直接投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研究合作设立市级子基金予以支持。